過去一年,國際稅收規則持續圍繞全球最低稅制、數位經濟課稅、稅務透明化、反避稅及跨境資訊交換加速演進。對於跨國企業與高資產族群而言,稅務規劃的重心已從單純利用各國稅差,轉向落實商業實質、資訊透明、合規申報與全球稅負整體調配。
邁入 2026 年,國際稅務環境將維持「法規細化、多轄區分步落地、跨國監管協同強化」之態勢。企業在規劃海外架構、利潤分配、無形資產配置、跨境融資及稅務身分時,須密切關注主要經濟體最新稅制變革,捨棄過往依賴低稅地區或空殼公司的舊思維。

一、全球最低稅制規則持續推動
全球最低稅制(第二支柱)以15% 最低有效稅率為核心,主要適用合併營收達 7.5 億歐元門檻之大型跨國企業集團。相關規範並非由所有參與轄區同步、統一實施,而是由各國各地區透過本地立法逐步導入。
對大型跨國集團而言,第二支柱將改變低稅轄區的利潤配置模式,企業須重新檢視有效稅率、遞延所得稅、稅務優惠及集團內利潤分配機制。中小企業雖多未達全球最低稅制適用門檻,仍須留意往來客戶、投資方或集團上層架構是否受到影響,並提前強化數據管理與稅務合規能力。
二、OECD 租稅協定範本修訂影響逐步擴散
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於 2025 年通過租稅協定範本修訂內容,並規劃納入後續新版範本。本次修訂主要透過範本及註釋,影響各國對於常設機構、跨境遠距辦公、利息扣除、數位經濟及協定條文解釋之認知。須特別留意:範本修訂不會自動變更所有雙邊租稅協定,實際適用與否,取決於締約國是否修約或於實務上採納新解釋。
對企業來說,遠距辦公、跨國團隊協作、集團融資、數位服務及無形資產安排,都將面臨更嚴格之查核。企業須審視實際營運地點、人員權限、合約簽署、收入來源、成本歸屬及決策中心所在地,避免無意間構成常設機構或引發稅務居民身分爭議。
三、歐盟與英國稅制變革值得重點關注
歐盟持續強化反避稅、資訊揭露與數位經濟監管,但歐盟層級統一 3% 數位服務稅並未全面上路。目前歐洲地區之數位稅或類似規範,多為各國單獨施行或研議階段,企業不宜直接以「歐盟單一數位稅」做為判斷基礎。經營跨境數位平台、廣告服務、線上交易市場及數據相關業務者,須逐項確認目標市場法令。
英國自 2025 年 4 月 6 日起,正式終止實施多年的非居籍(Non-Dom)稅制,改採全新四年制境外所得與收益(FIG)制度,取代舊有匯入課稅模式。新制主要規範符合資格之新英國稅務居民,非英國稅務居民不受影響。高資產族群若涉及英國居留、資產持有或家族資產規劃,須重新評估稅務居民身分、海外收入、遺產稅及離岸架構安排。
四、稅務透明化與資訊交換持續擴大範圍
共同申報準則(CRS)仍是金融帳戶自動資訊交換之核心機制,新版 CRS 進一步完善金融帳戶申報規範。與此同時,加密資產申報架構(CARF)針對加密資產交易、數位錢包及相關平台建立全新國際資訊交換體系。兩套機制功能不同,不應籠統解讀為「CRS 2.0 全面涵蓋加密資產」。
離岸不動產資訊交換成為國際稅務透明化的新趨勢。多個司法轄區已表態將推動離岸不動產自動資訊交換,逐步交換海外房產所有權、價值、交易及收益資料。持有海外不動產之高資產人士,須留意資產登記、租金收入、資本利得及遺產稅等合規議題。

五、跨國企業因應策略
面對國際稅法變革,跨國企業可從三大方向著手:第一,重構全球稅務架構,捨棄空殼公司及無合理商業目的之低稅區安排,確保人員、資產、營運功能與風險承擔相互匹配;第二,強化合規文件管理,完善移轉訂價同業資料、境外所得申報、實益所有人證明及租稅協定適用文件;第三,建立常態化動態監控機制,持續追蹤 OECD、歐盟、英國、美國、新加坡、香港及主要投資地主國之政策更新。
2026 年國際稅務環境將持續強調透明、實質與跨國協同。跨國經營主體唯有主動因應法規變動,才能在合規前提下,優化全球稅負與資金運用效率。
*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僅為一般性資訊分享,不構成法律、稅務、投資、外匯、公司設立或美國合規申報建議。各國各地區法令、稅務及監管規範隨時可能調整,實際適用結果取決於企業營運模式、股權結構、交易路徑、稅務居民身分、資產所在地及最新監管規定。執行相關作業前,建議諮詢專業律師、稅務師、會計師或合法執業服務機構。